发布时间: 2016-06-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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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六枝特区纪委对六枝特区原新华乡党委书记王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王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并被判处徒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枝特区纪委常委会议及六枝特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六枝特区委员会、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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