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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用好“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病癌变”

“这次诫勉谈话对我触动很大,工作中确实有不严不实不细问题。我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更加扎实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不辜负组织期望......”这是新窑镇新窑村村支书因辖区有群众聚集性赌博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影响,受到诫勉谈话后如是说。

像这样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六枝特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实践。

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六枝特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在日常、抓在经常,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等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有力举措,变事后“治病”为事前“防病”,杜绝“小病癌变”。第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次,占比34.9%。其中,谈话诫勉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实践过程,也是行动指南。”为了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六枝特区纪委监委充分考虑各部门单位实际,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紧紧把握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针对在疫情防控整改不力、复工复产整改不力、巡察工作整改不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导向,开展“靶向治疗”。

谈话的效果显而易见,被约谈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纠正了错误行为的同时,通过深入查找思想根源,推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补齐工作短板和漏洞。这样的约谈开门见山、直戳痛处,成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成功实践。

为了达到惩防并举的实效,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过程中,六枝特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反映问题并不严重的给予了结,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绝不让其蒙混过关。

(六枝特区纪委监委 吴黎 吴华)